陕西选派优秀律师开展援藏法律服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西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再次选派2名志愿律师赴藏开展法律服务。
8月3日下午,陕西省司法厅对口援藏工作座谈会在西藏拉萨召开。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书记次仁旺堆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巡视员卓嘎主持。
次仁旺堆对西藏自治区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对陕西省司法厅多年来对阿里地区的司法援助表示感谢,对律师进藏援助表示期盼。阿里地区司法处党组书记、副处长尼玛红旗汇报了近年来在陕西省司法厅援助下,阿里地区司法系统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并对援藏志愿律师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做了安排。
乌永陶就我省司法建设中有关监所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惠民、特殊人群帮扶、司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向西藏方面作了介绍。他指出,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按照中省及司法部援藏工作整体部署,坚持“科学援助、全面援助、真情援助”,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援藏工作,为促进西藏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双方在援藏司法建设中结成的深厚友谊和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肯定。乌永陶表示,陕西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司法部援藏工作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做好援助工作。今后将继续加大援藏力度,积极支援边疆地区的司法建设,为西藏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他还对我省2名援藏志愿律师表达了敬意,寄予了重托。
双方还就进一步加强在律师、公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监狱管理、强制戒毒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就双方建立健全负责人定期沟通机制、干部和人才援助长效机制、专业人才培训和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以及建立健全以项目为支撑的资金援助制度、日常工作联系制度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表示,将以“三项机制”和“两个制度”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加强沟通,切实抓好援藏工作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援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期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何文浩到会接见了乌永陶厅长一行。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涛,厅副巡视员张宝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巡视员加永仁青,副厅长于续文出席会议。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杨丕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永安,法制日报驻陕西记者站站长台建林,援藏律师杨正国、袁甲鹏,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监狱局、戒毒局,阿里地区司法处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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