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是我省确定的第三个法律援助宣传日。为了确保今年9月1日的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厅党组提前谋划,在去年开展法律援助“三秦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服务月活动,扩宣传,强服务,解民忧,掀起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精心组织开展了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载体丰富,措施得力,实现了服务效果大提升。
9月1日上午,以“慈爱之心、援助之手、法律之盾”为主题,在西安举行了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作了讲话,团省委副书记段小龙应邀出席指导。仪式上,志愿者进行了集体宣誓。仪式结束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全省志愿者律师、政法院校的志愿者大学生共计2000余人,集中1周时间,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城市社区、农村村组,把法律援助送到了基层。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各工作组深入到农村、社区,在县区、乡镇繁华地段、中心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宣讲党的法律援助政策,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散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西安活动组在雁塔区丈八东路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劳务市场”活动,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50余人参加,各区县13辆“法律援助”专用车辆一字排开,提高了宣传效果。二是受理和督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组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和社区村组设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提供绿色通道,给予现场受理、现场审批、现场指派,现场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三是开展空巢老人专项法律援助。各工作组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敬老院、养老院,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法律援助相关法律知识,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宣传品,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向空巢老人送去了雨伞、食用油、大米和慰问金,表达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延安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黄龙县中心敬老院,看望了86名孤寡老人,送去月饼、水果等中秋节日慰问品,集中解答了老人提出的涉法维权问题,并组织老人观看了法律援助走基层系列法制文艺节目。四是开展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各工作组紧紧抓住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选择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校园,组织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讲法制故事等活动,赠送普法宣传资料、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为留守儿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这次活动中共举办启动仪式40余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450场次,受理群众咨询100000余人次,发放手提袋、帽子、雨伞、文化衫、12348热线联系卡等物品80000余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其中受理空巢老人法律援助45件,留守儿童法律援助20件;探访空巢老人1000余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5万余元;看望留守儿童500多人,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学习困难30多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新浪网、华商网、西部法制报等10余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好评如潮。
(二)精心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创新,实现了社会影响大提升。
9月1日前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形式,利用不同的媒体介质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省司法厅在陕西日报9月1日专版刊登路志强厅长署名文章,回顾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并在陕西日报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每周一期刊登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目前已经刊登30余期,为困难群体运用法律援助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省司法厅还专门拿出宣传经费,在陕西电视台《陕西卫视》频道重要时段连续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西安市火车站、飞机场和钟楼广场、新城广场等人流密集和繁华地段,利用LED大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实效。与此同时,各市、县区也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的宣传举措。宝鸡市开通法律援助网,实现了网上咨询、申请、受理、指派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
(三)精心组织开展了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社会管理创新专题培训,将业务培训与管理培训相结合,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实现了队伍素质大提升。
8月29日至31日,省厅组织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专题,举办了管理和业务培训班。全省各市司法局主管局长、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开班时,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作了动员讲话,副巡视员张东主持了开班典礼。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邀请省委党校、西北政法学院著名专家学者授课,专题讲授了社会管理创新、突发事件防范与舆情处置、心理疏导和情绪管理、新刑事诉讼法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定等5个专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全体学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规模大、人员多、层次高、范围广,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受益匪浅,达到了学习深化知识,增强创新意识,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的培训目的。
(四)精心组织开展了“双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评优树模,创先争优,实现了队伍士气大提振。
为引领队伍发展,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个人”和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在评选活动中,扩大了参选范围,首次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所纳入评选范围;注重实绩,把办案数量列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侧重基层,在分配评选名额时对基层进行了倾斜。这次评选经过基层申报、市级初评、省厅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评选出了全省“双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和个人,以及30个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9月1日,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全省法律援助“双十佳”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此外,经过省律师协会推荐,省厅考核,9月1日,省司法厅还在省直律师事务所中确定了一批管理规范、团队作战、讲奉献、重操守的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并进行了统一授牌。随后,各市也在法律援助机构中确定了一批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管理。
这次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服务月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上下齐动,层层推进,使整个活动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一是参与部门多。志愿者走基层活动中,许多律师、公证员、大学生志愿者报名参加,工作组到达的市、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公、检、法、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老龄委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都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宣传声势大。上千名法律援助志愿者进社区、走村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有机结合,强化了工作影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户外广告进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形成了强烈的互动效应。三是影响广泛深入。各工作组结合省司法厅开展的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环境”“五百工程”活动,把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服务作为“三问三解”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市县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社会反响非常热烈。四是服务效果佳。法律援助志愿者与困难群众面对面,与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零距离,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一对一回访和督办法律援助案件,嘘寒问暖,捐款捐物,解决了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困难,赢得了基层干部和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服务月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领导通过出席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对法律援助事业关注度;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升。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措施,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字,做到了全覆盖、多层面,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法律援助宣传冲击波,使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进一步熟悉了法律援助制度,增强了维权意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效果进一步体现。各地采取集中宣传咨询、现场受理的方式,受理和督办了一大批法律援助案件,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温暖了民心;法律援助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省厅通过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双十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知名律师上门免费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社会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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