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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律援助“双十佳”表彰大会暨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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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5 16:09 来源:陕西法律援助网 浏览数:

  9月1日,在我省第三个法律援助宣传日之际,省司法厅在西安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双十佳”表彰大会,举行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团省委副书记段小龙,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出席启动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主持启动仪式。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主管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厅机关各处室、省律师协会、汉唐公证处负责人,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省厅、西安市司法局干部以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隆重表彰了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个人”,为首批“省直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授牌,安排部署了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活动,并为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活动小组授旗,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了集体宣誓,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作了表态发言。活动结束时,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作了重要讲话。

  路志强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在新形势下,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对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定要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尽心竭力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

  路志强厅长要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定要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始终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多办案、办好案,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和对象,不断延伸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要确保每个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不能因为是法律援助案件而在服务的质量上打折扣、减分量,要以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专业化的服务让每一个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路志强厅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民生、舆情研判、依法维权、情绪疏导、矛盾调处、法制宣传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把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加强法律援助与调解、信访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形成多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路志强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不断健全组织网络,依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建立健全工作站点,把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基层;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动员更多的政法院校的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之中,不断壮大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为骨干、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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