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和志愿者大学生座谈会,热烈欢迎来自山西、安徽等地的15名“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和志愿者大学生来陕服务。共青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律师协会和西安、延安、榆林、安康等服务地的市、县司法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全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总结表彰会议主要精神,介绍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志愿者服务市、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就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作了表态发言;15名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代表深情表达了服务陕西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一要高度重视“1+1”志愿者工作。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尽心竭力地做好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接纳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的单位要切实把志愿者放到工作最需要、困难群众最期待的岗位上,充分施展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努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职能作用。“1+1”志愿者要按照《“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紧紧围绕当地法律援助需求实际,积极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高标准、严要求,为当地百姓多办案、办好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为实现“1+1”行动的目标出力尽责。要努力帮助当地培养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做好传帮带工作,切实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三要加强志愿者的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要畅通信息交流和报送渠道,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特别是司法厅网站和陕西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新成效,广泛宣传志愿者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努力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和关心志愿者工作。四要关心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对待志愿者,要做到在生活上当客人,工作上当主人,节假日当亲人,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舒心、安心、放心。同时,要安排好志愿者食宿,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注意保护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始终做到让志愿者高高兴兴来、安安全全回去。
会上,省厅还为志愿者赠送了办公生活用品。座谈会结束后,15名志愿者即分赴府谷、延川等7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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