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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赴江苏法院学习交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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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1 10:04 来源:厅基层处 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步伐,近日,省高院对江苏省南京市中院、鼓楼区法院和吴中区法院开展了为期5天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学习交流活动。中共陕西省委改革办、省人大、省司法厅相关人员和五家试点法院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此次活动。
  南京市法院系统的同志热情接待了陕西的“取经人”,带领大家参观学习了南京市中院、鼓楼区法院和吴中区法院的陪审员办公室、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并举行了三场座谈会互相交流切磋,大家各抒己见,气氛相当热烈。经过大家认真学习交流,共同的感受是:一是江苏法院领导及相关同志善于钻研,极具敬业精神。从领导到干事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都能够做到娓娓道来,成为陪审专家。二是随着法院案件量的急剧增长,实现了从被动使用陪审员到积极寻求使用陪审员的意识转变。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多种有益的激励措施,消除了法官的顾虑,提升了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形成改革良性循环。四是参审机制与职权改革成为改革重点工作得到快速推进。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大家开阔了改革视野又强化了改革信心,我省五家试点法院的代表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快本单位的改革步伐,在重点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庭审实践不断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形成实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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