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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切实增强法律职业人员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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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0 08:05 来源:厅教培处 浏览数:

  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是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举措。制度实施三年来,全省共有6433人通过宣誓领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扩大了司法考试的社会影响,增强了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

  为了持续深化制度落实,2017年省司法厅印发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的通知》,各设区市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宣誓标准,规范宣誓程序,落实宣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了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在司法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颁发工作,1990名资格证书申领人员通过宣誓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为适应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发展,我们将持续深化制度落实,坚持久久为功,形成长效机制,使宣誓制度起到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发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在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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