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潜在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律师等社会法律服务人员在基层县区数量较少和分布不均,难以适应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如何有效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短缺的瓶颈已经成为当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陕西省司法厅抓住中省两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利机遇,创新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新机制,结合本省优越的高校资源,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开展陕西省大学生法律援助见习计划项目,旨在积极探索从高校法学类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法律援助人才,从制度层面解决县区律师资源短缺及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探索一条中西部地区发展法律援助专业人才储备的新路子。
陕西大学生法律援助见习计划项目以省司法厅法援处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总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落实的全过程。2月9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选派优秀法学类大学生到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见习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申报机构必须为参加见习的学生提供住宿,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并按照陕财办政〔2014〕4号文件精神,由见习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每名学生每日补助50元的标准,为见习学生提供生活补贴;见习机构还需指派专人负责指导见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负责指导学生制定见习计划并定期向省厅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见习结束后提交一篇项目实施分析调研报告。通知下发后,全省30多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项目申报,经过省厅筛选,最后确定了10家法律援助机构为首批项目实施单位。
与此同时,经陕西省司法厅委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承担了大学生招募工作,学院根据项目要求确定了大学生招募方案,大学生申报条件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表现良好;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所学专业为法学的硕士研究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校大学生报名踊跃,经过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首批20名优秀大学生入选项目。
3月28日,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陕西省司法厅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的大学生到法律援助中心见习计划项目正式启动。在项目启动仪式上,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首批20名在读研究生与陕西省内10个基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见习协议,并于4月1日分别前往陕西省周至县、彬县、略阳县等10个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为期3个月的见习计划。首批见习大学生由见习机构安排在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岗位见习,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此次选派优秀法学类大学生到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见习项目,是陕西省司法厅对如何利用政法高校资源,利用优秀大学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让困难群体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储备足够的专业人才的一次全新尝试。随着首批见习项目的实施启动,陕西省司法厅将全程跟踪项目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项目调研报告,为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大学生见习制度和法律援助人才储备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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