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第六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陕西法律援助工作于日前结束。在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志愿者律师努力克服语言、交通、饮食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不辞辛劳、勇挑重担、积极为服务地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为当地政府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赢得了政府、司法机关和受援群众的高度赞誉。
据悉,郭德顺、刘延军、张建3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来自浙江、辽宁和河北,自2016年7月至今,他们分别在我省旬阳县、山阳县和延川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他们用一言一行为困难群众播洒了正义的阳光,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司法公正,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当地法律援助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一年来,3名志愿者律师依法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1300余人次,其中,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接待300余人次;承办各类民事、刑事和非诉讼案件14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5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服务地广大群众的充分信赖和深深赞誉!
郭德顺律师在陕西做志愿服务已经是第四年了,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兢兢业业,只知耕耘,不问名利,在灞桥区法治文化广场讲解法律知识、宣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咨询;在旬阳县进社区、走村镇与群众促膝交谈,让更多的群众都知道法律援助可以为他们免费维权;连续4年耐心细致地指导志愿者大学生出庭辩护,手把手教志愿者大学生咨询、办案、甚至到整理案卷,全力做好传帮带,带出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来自东北辽宁的刘延军律师在我省志愿服务也是第二年了,他抛家弃舍,不远千里来我省进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两年来刘延军律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办案过程中更是一丝不苟,研究案情,不辞辛苦、多方奔走,调查取证,每一案件都力争做到尽善尽美。特别是46名农民工异地讨薪、农民专业合作社征地补偿、未成年人盗窃等几起典型案例的办理都取得了圆满结果,社会影响强烈。为此,刘延军律师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了司法部的表彰!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于2009年7月启动,由司法部、团中央联合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该行动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全国无律师县和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市县开展志愿服务。我省第一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于2010年6月启动,到目前,共有21名法律援助律师赴贫困县区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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