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工作动态
 -
 
正文

陕西省司法厅在周至县开展“法律援助走进希望工程”主题宣传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6-16 20:06 来源:厅法援处 浏览数:

  6月16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周至县骆峪九年制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走进希望工程”主题宣传活动。这是自2013年以来,省司法厅和共青团联合开展的“法律援助走进希望工程”第五次活动。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共青团西安市委书记于海夫、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等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现场,共向留守儿童发放捐助奖学金2万元,并为全校每位同学们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书包文具等1000余份,向辛勤工作在教学一线的老师们赠送水杯。随后,同学们分坐在各自的教室里,青年律师们就青少年如何应对不法侵害进行了讲课,告诉学生们如何防范侵害、应对危急情况、申请法律援助方法。风趣活泼、针对性强的授课内容深深吸引了同学们,现场互动中,同学们踊跃回答,增强了讲课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师生的阵阵掌声。


 


  五年来,我们先后在长安、户县、灞桥、临潼等学校建站点,送书籍,讲法律,解疑惑,目的就是围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主线,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建立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普法教育、一对一法律问题解答,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法律需求和权益诉求,加大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让维权工作贴近未成年人。在团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学校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村组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在醒目位置装挂公示牌,配备专门联络员,形成了纵横结合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二是发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卡,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走进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儿童村和留守儿童家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印制 “爱心法律援助卡”向中小学生发放,凡持卡人员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审查条件,受到了贫困家庭的欢迎。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把每年六月定为未成年法律援助宣传月,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在贫困县区中小学举行法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2012年以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为未成年人获得赔偿2500万元。办理的临潼某中学王某受伤害案、富县某学校留守儿童抚养费案等法律援助案件,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省、市、县司法、团委和法律援助律师和学校师生600多人和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