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陕西”六大行动之四
勇创新 敢担当 争一流行动全面启动
5月28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行动方案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通知指出,这项行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一系列行动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大提升,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陕西做出贡献。
通知强调,开展好这项行动,要紧紧围绕实现弘扬勇创新的进取精神、培养敢担当的责任意识、激发争一流的工作热情三大目标,着力推进七项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次,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每年一月底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学习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厅管干部的选拔、调整和配备工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监狱、劳教(戒毒)所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领导班子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进行轮岗。培养选拔35岁左右的干部进入监狱、劳教(戒毒)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80%以上。监狱、劳教(戒毒)所领导班子成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原则应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紧扣履行岗位职责和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累计3个月以上培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四是加大考核工作力度。“规定动作”不失分,“自选动作”求实效,凡考核有数字指标的要超额20%以上完成,力争实现优秀厅局目标。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十个严禁”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深入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慵懒散”、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和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六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三问三解”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七是建立评价激励机制。自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力争“上讲台”、“领奖牌”。把争创一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调整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要把“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活动作为提振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强大动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树立典型、统筹兼顾,强势推动全省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厅组织干部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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