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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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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6 15:09 来源:厅鉴定处 浏览数:

  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近期,省司法厅会同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一是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疑难、复杂的司法鉴定制定了具体的认定标准。二是对三大类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司法鉴定收费协议书》或委托合同,约定相关事项。四是明确公开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行业监督举报电话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保障新的收费标准顺利实施,我们邀请省物价局有关部门对全省各机构负责人和司法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了新标准培训和解读,使各级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适用问题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组织对新标准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扩大了影响面,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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