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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给2个单位 1名个人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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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5 17:01 来源:厅教培处 浏览数: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作出决定,给陕西省女子监狱、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记二等功一次,给龚献祥同志追记二等功一次。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政治、勇担当、谋发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陕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陕西省女子监狱多年来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努力提升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实现了监狱安全长效化、管理标准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连续20年无罪犯脱逃,创陕西监狱系统监管安全最好成绩,为全省监狱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司法部现代化文明监狱、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80多项荣誉称号。

  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近年来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大胆创新,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和“法治略阳”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所辖兴州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第五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县司法局被汉中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单位,先后4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

  陕西省汉中监狱原党委副书记、陕西省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龚献祥,扎根监狱工作一线25年,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标准,严于律己,扎实工作,依法依规办事,出色完成任务,为党和人民奉献了一切。2018年6月8日,龚献祥同志参加全省监狱劳动场所消防安全现场会作大会交流发言后,突发呼吸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54岁。龚献祥同志因公殉职后,厅党组追授他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省司法厅号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优秀干警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我省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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