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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女子监狱警察赵楠同志荣获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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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7 11:11 来源:厅教培处 浏览数:

  近日,省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的决定》,省女子监狱警察赵楠同志荣获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中省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厚德陕西”建设,不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公民道德先进典型,省女子监狱警察赵楠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赵楠,女,1982年1月生,中共预备党员。从警17年来,赵楠同志一直工作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第一线,先后10余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个别教育能手”等称号。赵楠同志乐于助人,是在编注册志愿者(编号:610100100899538),累计参与志愿项目24个,服务时长122小时。2006年起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了多次捐资助学和到养老院献爱心等活动,先后救助辽宁沈阳“漂亮准空姐成植物人”家庭、贵州地贫女婴、陕西汉中白血病女生、帮助北京老者圆梦陕西。



  2013年7月赵楠同志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年联合会、陕西省文明办评为“中国梦·青年志——我们身边的100位陕西好青年”。 2016年以来,赵楠同志每年定期资助商洛籍贫困学生蒋墁玉1000元。2016年11月,加入爱心志愿者团队“希望军转团”以后,利用节假日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从事公益事业13年来,赵楠同志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留守儿童累计捐资30000余元。2016年3月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授予“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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