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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聘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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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2 11:03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 浏览数:

     
乌永陶厅长为永嘉信律所发放聘用书


  35日,陕西省司法厅聘用法律顾问仪式在西安举行。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同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安签订了聘用协议,并向其发放聘书,聘用期限两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依法行政有关要求,省司法厅于2014年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此次聘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厅机关法律顾问,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处理厅机关各项法律事务,促进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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