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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陕西省志?司法行政志》通过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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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15 14:04 来源:厅研究处 浏览数:

  4月3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在省司法厅召开第二轮《陕西省志·司法行政志》终审会议,经过认真评议审查,决定该志稿通过终审。至此,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厅“十二·五”期间完成第二轮编志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将圆满完成。



 



  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锦春、副主任吴玉莲、秘书处处长鲁文、出版发行处处长王斌、省志处副处长赵宏文和有关审稿人员,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副厅长侯耀军、副巡视员张宝明、办公室主任高涛、研究处处长华文胜、副处长何礼红及志书编写人员等参加了会议。省志办副主任吴玉莲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第二轮司法行政志编纂工作的情况汇报和省地方志办4位审稿人的评审意见。一致认为,第二轮《陕西省志·司法行政志》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省司法厅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支持,编志人员工作勤奋努力,编纂工作进展比较快,在全省启动第二轮编志的11个单位中是第二家终审志稿的单位。送审的志稿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观点正确,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体裁完备,文字流畅。王锦春主任代表省地方志编委会宣布了第二轮司法行政志通过终审的决定,并就下一步志稿修改完善、付印出版、搞好宣传、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会上,乌永陶厅长作了讲话,对省志办多年来对司法行政志编纂工作给予的帮助指导表示感谢,对下一步志稿的修改成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编志人员以出精品佳作的标准,全力以赴,抓紧时间,严抠细磨,进一步对志稿进行修改完善;要按照志书的体例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下决心调整现有篇目,取舍材料,压缩篇幅,力争把篇幅控制在百万字以内;厅里要充实人员,加强力量,尽快高质量地完成志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力争早日付印出版。近期,厅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吸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二轮编志的收尾工作,重点是志稿的修改完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终审会上,各位评审在充分肯定志稿的同时,也从篇目结构、内容设置、资料选用、行文规范、图片表格、版式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省志办和省司法厅领导也对志稿的最终修定和出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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