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中政委〔2014〕5号)下发后,陕西省司法厅坚持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全局高度来看待和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以四严争四保,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措施,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努力实现全省监狱管理工作新发展。
一、严密部署,确保学习实、认识深。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乌永陶第一时间批示,要求全省监狱扎实学习、严格执行,务求实效。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秦安组织局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文学习、交流讨论。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部门对意见四大部分17项内容作了重点解读,并初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月下旬,省司法厅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监狱系统认真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实现中央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监区、每一名监狱干警,达到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力求在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严肃自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安排各监狱结合部局部署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将三类犯罪涉及的81个罪名下发各监狱,指导其对照筛选,全面掌握全省三类罪犯底数及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重点对2011年至2013年之间办理的三类罪犯开展自查,逐人逐案复核,进一步弄清工作底子,掌握真实情况,科学开展规范工作。截至目前,复核减刑708宗,假释141宗,暂予监外执行115宗,没有发现违规办理情况。
三、严抓手段,确保信息准、程序稳。加快网上办案平台建设,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信息共享,全程留痕。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措施,目前已实现了执法信息狱内网上流转。省监狱管理局于近期为全省监狱配置高速扫描仪,全面建立“电子案卷”,力争年内建成监狱系统网上办案平台,启动法院、检察院系统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同时,省司法厅要求,要以文件精神加强对在押三类罪犯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和准确理解中央决策,积极安心改造。
四、严格管理,确保规范强、上水平。严格按照中政委意见要求,分类管理、科学实施。目前全省各监狱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暂停办理。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对于初次保外就医的,除短期内危及生命的以外一律不予办理;对于继续保外就医期满届满的,省局下达书面决定收监执行,现已收监执行8人。通过严格规范执行中央政策意见和部局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了监狱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省监狱管理局还针对当前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将继续采取措施,严明法定条件、完善办理程序、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遏制刑罚变更执行中各种违法违纪特别是司法腐败现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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