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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2万“和事佬”六年化解纠纷百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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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0 15:07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数: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员

  本报讯 (关卫国 记者 成全勃)陕西铁道工程勘察公司在泾阳县的工地上发生了一起非工亡事故,商南县农民工刘益丹在岗位上突发急病,住院15天后不幸死亡。5月30日,用人单位和家属在商谈赔偿事宜时,双方均同意将这一纠纷提交泾阳县底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

  2007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特别是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步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特色调解室为延伸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120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3408人。全省98%以上的乡镇(街道)调委会达到了司法部要求的标准,七成以上的村居(社区)调委会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员”。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快速反应等机制,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能力和效率。加强与医疗卫生、交通管理、劳动人事等主管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各地普遍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医疗纠纷数量上升的势头,全省现已建成医调委108个,调解员659人。去年调解医疗纠纷745件,调解成功740件。同时,在全省推广人民调解“五步工作法”和“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无矛盾上交司法所、无矛盾上交单位”等创建活动,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还参与了省司法厅组织的“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排矛盾、化纠纷、促和谐,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专项活动,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特殊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形势的安全稳定。6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0533件,调解纠纷 1216913件,调解成功1171729件,成功率为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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