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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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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陕南特大洪灾等不利影响,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提前实现。各市(区)、省直各部门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坚持科学发展、引领方向、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出色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对被评为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西安市、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等3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区)和部门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都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改进工作,努力拼搏,创先争优,为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更大贡献。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全省经济综合实力上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台阶、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开创陕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陕西省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共31个)

  市(区)

  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

  省直部门

  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省信访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文化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委教工委)、省科协、省妇联、省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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