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妇联在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联合举办“陕西司法大讲堂”启动仪式暨《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参加启动仪式的有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省直和西安市共56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同志,以及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共计800余人。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李进权出席启动仪式和讲座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主持了启动仪式和讲座,省妇联主席刘丽鸽介绍了全省妇女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出席了启动仪式和讲座。
李进权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举办“陕西司法大讲堂”启动仪式暨《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十分必要。开办“陕西司法大讲堂”,首课开讲《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我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促进我省妇女事业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进权对办好“陕西司法大讲堂”、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办“陕西司法大讲堂”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开办“陕西司法大讲堂”的目的,就是为了结合全社会各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讲授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同时借助大讲堂讲解“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形成人人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李进权强调指出,当前,实现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公民的法治观念仍需要进一步增强。还有少数群众没有完全形成依法处理问题的习惯,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淡薄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应当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工作。
二是创新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他说,“陕西司法大讲堂”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是一种普法宣传形式的创新,是一种工作机制的突破,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流动讲课的形式,有利于调动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更好地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他指出,尊重妇女、自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妇女是“半边天”,是我国社会发展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妇联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妇女法宣传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大讲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对妇女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解决好妇女发展和权益实现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妇女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开办司法大讲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指出,“陕西司法大讲堂”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组织专家学者有针对性的讲授法律知识。司法大讲堂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中学校学生以及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可就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充分利用“陕西司法大讲堂”和警示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对公职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开办好司法大讲堂。他指出,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开办好司法大讲堂,要充分运用“陕西司法大讲堂”这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达到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实际问题,宣传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理的授课目的。
全国妇联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应邀参加启动仪式,并作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李教授从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通过大量鲜活详实的事例,全面系统、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的六大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主体,以及国家机关公务员与这部法律贯彻落实的关系。
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对全省妇女法制宣传工作作了全面介绍。她说,近年来,陕西省妇联在推动全省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组织引导和主力军的作用,为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陕西司法大讲堂”在全国尚属首创,是我省法制宣传工作形式的创新,有利于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省妇联借助司法大讲堂开展妇女法制宣传的做法,对启动和有效利用司法大讲堂,顺利开展“六五”普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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