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欢送“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律师李卫民、王新明、赵国强赴汉中留坝、佛坪及安康石泉支援法律援助工作。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张东出席座谈会。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律师协会,律师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市、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上,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负责人首先传达了全国“1+1”法律援助会议精神,介绍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概况以及三位志愿律师的简要情况。三位志愿律师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汉中、安康法援中心和留坝、佛坪、石泉县司法局负责同志也发言表示,将认真安排好志愿律师到岗后的工作和学习生活,支持他们开展志愿者工作。
座谈会结束时,张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张东同志首先代表厅党组向三位志愿律师表示亲切慰问,对他们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予以高度评价。
张东同志指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1”志愿律师支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1+1”志愿律师支援基层法律援助活动,是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以及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共同推进服务民生事业,服务西部大开发,充分展示律师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社会形象的一项生动而具体的实践活动。这次“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首次为我省律师资源匮乏、偏远贫困县区输送法律专业人才,为当地最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这既为党委、政府分了忧,又为百姓解了难,其社会效益和影响显而易见,必将为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也必将为当前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张东同志要求,志愿律师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当地法律援助需求实际,积极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一年的服务期内,努力完成办案任务,达到预期效果。要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大程度地彰显志愿者活动的社会效益。要做好传帮带,努力帮助当地培养基层法律援助人才。同时,还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出力尽责,切实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张东同志强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满腔热忱、尽心竭力地做好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切实把志愿者放到工作最需要、困难群众最期待的岗位上,充分施展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要加强志愿者的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畅通信息交流和报送渠道,及时掌握志愿者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特别是司法厅网站和《陕西法律援助工作简报》广泛宣传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努力让社会各界了解和关心志愿者工作。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关心志愿律师,在生活上当客人,工作上当主人,节假日当亲人,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舒心、安心、放心的开展志愿工作。
会议结束后,省司法厅为三位志愿律师赠送了办公、生活用品,欢送志愿律师分别奔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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