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由县(市、区)司法局(含)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民主推荐,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已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同意,现将我省推荐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致电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029-87293222
陕西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基本建设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
3.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行业领先位置,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称赞。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积极为党和人民工作,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群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长期保持先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堪称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楷模。
5.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4名)
1、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该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迎世园、调矛盾、促和谐”人民调解百日竞赛等专项活动,共调处矛盾纠纷33726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056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推进“四有”帮教工作模式,有效降低了重新犯罪率;社区矫正工作由点到面迅速推进,无一人重新犯罪;积极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建立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新机制;开展 “6+1”惠民工程,直接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近年来连续四年被评为厅优秀处室,两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10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体实践活动先进党支部。
2、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该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找准服务中心的切入点,推出的“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安置帮教创新模式被全面推广;“拆迁未动,普法先行”,实现了服务北客站、汉城湖、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工程拆迁工作“零拒签、零上访”;各类各种调解衔接互动机制率先实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说事评理室的建立,全力化解矛盾保稳定;岗位双向选择、黄牌警示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有效激发队伍活力;法治平安商业街闻名全省、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团备受关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最高奖项。2008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中省和司法部领导等先后莅临视察指导工作。
3、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
该局提出“领导要给干部作表率,机关要给基层作表率”的要求,领导班子公开承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对我监督”,实行班子成员每人一月轮流主持工作制度,月底召开大会由机关干部公开讲评、评比优劣。推行“四法”化纠纷。一是“门诊处理法”:小事小非,门前村头及时和解;二是“住院治疗法”:热点难点,多方联调化解心结;三是“专家把脉法”:重大事件,律师介入破解难题;四是“顽症攻克法”:疑难信访,法理情理融化坚冰。成立了陕西首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了陕西首个“流动党员维权服务中心”,组建了全国首支“专业法律服务工作队”,组织了全国首次人民调解员“海选”活动。
4、陕西省虢镇劳教所(戒毒所)
该所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和示范,树立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建立了所领导联系大队制度、党委成员下基层制度、机关科室挂钩帮扶管教大队制度;建立完善三级心理咨询网络,定期进行全员性心理测试和评估,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加大基础建设,强化所政设施功能,各种健身娱乐设施配备齐全,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连续五年实现“四无”。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创佳评差”最佳单位,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被省政府先后两次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被授予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
1、蔡文龙,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武功县司法局长宁司法所所长。2003年任现职来,他坚守着“长宁不宁,引咎辞职”的誓言和“一颗心为公,不怕群众不听;一碗水端平,不怕群众不服;一身力出尽,不怕事情不成”的工作信条。他坚持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帮助辖区企业、学校及22个行政村建立夜校和普法工作站;他化解矛盾纠纷不畏艰辛,对待刑释解教人员热心帮助使之回归社会;他个人垫资3万元钱投入司法所建设,使长宁司法所成为全县第一个“省级示范化司法所”。 先后被评为全省百名调解能手、优秀司法所长、全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今年5月作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代表在司法部作了事迹报告。如今,“有事找蔡司法”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领导称他为镇“信访局长”、和谐稳定的“稳压器”。
2、李宏杰,男,汉族,52岁,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千阳县司法局局长。该同志任现职7年来始终追求着“心系司法行政、情注和谐稳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主持制订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将“法律六进”拓展为“法律十进”;建立了人民调解案件奖励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基层调委会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争取多方筹措资金,高标准完成全县司法所的建设任务。在他任局长期间,县司法局被省厅连续7年评为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佳评差”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两次在全省“两率一度”测评中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满意度第一。本人也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
3、丁毅,男,汉族,56岁,中共党员,现任汉中市司法局局长。2006年任现职来,他团结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突破、科学发展”的理念,连续4年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先后有32个集体和55名同志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创新的法制宣传教育“十个一”工程,被列为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的候选事件;探索形成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五”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行了家庭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回音壁”等创举,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69个,省级标准化调委会120个,位居全省之首;推行了岗位责任制度、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了188个司法所副科级建制。
4、曹开斌,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黄陵监狱六分监区分监区长,从事监狱工作22年。扎根农业监狱一线,他所在的分监区成功教育改造服刑人员1200余名,转化顽危犯100余人,开展个别谈话万余次;2007年他被调到全监各项工作倒数第一的六分监区后,迎难而上,扎实工作,连续多年分监区综合考核都位列全监第一。2008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奥运卫士”;2009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佳评差”优秀干警;2011年被省监狱局评为“双大”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监狱局评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岗位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截至目前,分监区连续11年实现“六无”。
5、王新海,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第二监区副监区长,从事监狱工作20年。他摸索的“出工入井程序化、现场作业规范化、班组考核精细化、班后总结制度化”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在全监推广;他攻坚克难,采用新技术,解决了很多影响安全的问题,截至目前,监区累计完成掘进任务8500米,所在监区6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死亡事故;他注重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使大批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中掌握一技之长。该同志2007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1年被省局评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岗位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
(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1名)
窦醒亚,男,汉族,53岁,民进会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二十年,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他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在私募股权基金、发行公司债券、企业上市等新类型案件中成绩显著;代理的案件屡被最高法院编入经典案例集,在国家核心期刊和省市级期刊上发表数十篇论文;组建了7个有专业特色的法律服务团队,为社会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积极支持所党建工作,发展党员20多人,党支部多次受到省厅表彰;2007年他捐资30万元发起成立陕西纯山教育基金会,为近300名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捐款;个人出资3万元组建法律援助部,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