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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强化三大举措,切实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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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22 10:09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省司法厅强化三大举措

切实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省综治委关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各项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强化三大举措,切实加强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培训、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一、强化无缝衔接。省司法厅与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把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实、释解信息互通及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地建设。省司法厅以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新航驿站建设为抓手,在每个设区市以政府投入为主,建成一所集教育、培训、食宿为一体的新航驿站,具备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和辅导三项基本功能以及就业帮助、社区服务、“三无人员”临时安置三项辅助功能,与县(区、市)新航中途之家形成“一站多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计划两年内完成10个市建设任务,第一批2013年9月启动,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安康6个市建立,第二批2014年6月开始在铜川、延安、汉中、商洛4个市建立。

  三、加强技能培训。省司法厅分别与省人社厅、省建设技师学院签订《关于加快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合作协议》,确保每一名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至少接受一次正式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项劳动技能,能够融入社会、正常生活。(据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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