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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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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1 10:10 来源:法制处 浏览数:

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会

 

  10月14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在西安召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执法岗位人员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闫三选、省委党校副校长宦洁先后作了依法行政专题报告;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作开班讲话,司法厅副巡视员吕维刚主持会议和开班式。

  刘俊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加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三个陕西”建设。

  刘俊昌指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要培育法治思维,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要认真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重要决策和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减刑(减期)、释放(解教)、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收监执行、诊断评估、变更强制隔离措施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执法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不断拓宽和丰富狱(所)务公开以及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切实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刘俊昌要求,要明确目标,全面、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健全法制机构,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落实执法责任,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程序意识,健全、完善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格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要建立并遵守回避、公开、听证、调查、说明理由等一系列行政程序制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要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体制,加大监督实施力度,多渠道开展监督工作,全面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不断深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避免违法行政、越权行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情形的发生。要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不依法办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继续在基层单位建立执法监督检查信息反馈机制和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定期听取监督员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各种不当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与规范化管理水平。

  刘俊昌强调,各单位要抓住机会,搞好创建,争当依法行政排头兵。我厅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验收,我们要抓住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个机会,全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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