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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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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05 09:08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


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在宝鸡市召开

  7月26日至27日,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在宝鸡召开。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作了讲话,宝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军致辞,厅副巡视员、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张东主持会议。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宝鸡市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乔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厅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扬州、银川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分析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交流经验,观摩示范点,部署活动下一步重点任务。

  孔德勤在讲话中指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周密安排,认真抓了工作落实,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高度重视,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内容丰富。各地注重把握活动主题,精心设计载体,积极组织实施。三是措施便民。各地在活动中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果。

  孔德勤强调,扎实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深入开展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一要在深化认识、增强精神动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开展创先争优年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在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要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标准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四要在提升社会知晓率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舆论宣传。五要在增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理念。

  孔德勤要求,要通过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基础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基础文化等,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援助自身建设。同时要求,要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抓住刑诉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做好经费测算、业务培训等工作。二是抓住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实施有利时机,切实加强案件程序、质量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上水平。三是抓住各地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时机,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

  孔德勤还就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领导提出要求。一要将创先争优年活动、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要抓好考核。三要抓好机制建设,把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强化制度保障。四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加强表彰,强化宣传,在全系统形成深入创先争优、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授予14家法律援助机构为“陕西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


会议代表观看宝鸡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演示

  会上,命名了高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等14家“陕西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观看了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会议代表还深入千阳县、金台区实地观摩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作站建设。西安、宝鸡、铜川、安康、灞桥、千阳、汉阴、镇安等8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各市(区)、杨凌示范区司法局,韩城市司法局主管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长),以及被命名为示范窗口单位的县(区)司法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据厅法律援助工作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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