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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代表团来陕交流座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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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3 16:0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3月6日,桂陕两省区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交流座谈会在西安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荣华出席会议;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主持会议并介绍情况,厅副巡视员吕维纲出席会议。

  这次广西区司法厅代表团一行25人来陕,主要是交流座谈、调研考察陕西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14个市司法局局长,以及广西区司法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基层工作处等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路志强在简要介绍陕西省情概况后,着重从理论的提出,司法行政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陕西的创新实践和应对新形势的几点思考等方面,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省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思考、典型做法和努力方向。

  路志强说,主动应对发展新形势,破解社会管理诸多难题,必然要提出社会管理问题。早在2004年党的第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就正式提出社会管理的理论。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着重提出了社会管理的问题。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并且指出了完善社会管理的几个方向。2011年初,中央在北京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至此社会管理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努力去探索实践的一个新课题。

  路志强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和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在其中具有特殊功能,肩负重要使命。法制宣传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对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监狱劳教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等等。

  路志强说,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坚持用“五个理念”,着重解决了干什么、谁来干、为谁干、怎么干、干得怎么样这五个问题,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创造性地组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挑选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担任法律顾问,推行“假释一体化”措施;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6+1”惠民工程、“法律援助三秦行”、统一监狱“开放日”和开展“访民意、送法律、调矛盾、解民困”等活动,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路志强说,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并需要加强的地方还有很多。结合陕西实际,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和创新,一是建立板块式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二是着力抓好城市社区及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着力抓好监狱管理与社会管理的衔接等。

  赵波表示,这次座谈会印象深刻,收获很大。再次体会到,一是思路决定出路。二是要主动作为、勇于作为、善于作为,重点围绕中心、围绕需求搞宣传。三是要提炼主题,筹划活动、丰富内容。总之,一切就围绕两句话,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

  座谈会结束后,代表团一行又到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调研考察活动。

  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高涛、研究处处长华文胜等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并陪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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