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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又掀学习培训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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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7 11:1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近期,省司法厅乘势而上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分行业分层次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在全系统上下又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

在继12月4日,省司法厅邀请党的十八大代表、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玲为厅系统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专题辅导报告会后,12月6日下午,厅直机关党委举办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厅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岳东峰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与时俱进的重大成果──新党章解读为题为与会代表讲解党章新精神,厅直系统140多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

12月6日至7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在西安举办。省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张忍成、省委党校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侯建会、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李广义等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各设区市、韩城市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政工部门负责人,各监狱、劳教(戒毒)单位政委共60多人参加培训。

12月8日至9日,省司法厅又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举办律师、公证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暨2012年民诉法修正案”培训班。省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省委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张忍成为广大律师、公证员作专题学习辅导,有来自省直律师所和西安地区公证行业的900多名代表参加培训。陕西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西安作了2012年民诉法修正案学习辅导。

专家教授从不同的角度,深刻阐明了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专题辅导内容丰富、语言生动、深入浅出,系统透彻,学员们深受教育和启发。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交流工作经验,畅谈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贯穿工作始终,把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贯穿工作始终,把服务群众、推动科学发展贯穿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贯穿工作始终,立足本职、深入学习、扎实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努力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表率,为推动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有关厅有关处(室)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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