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省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02-25 11: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从今年元月起,我省自上而下全面启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在信访部门设立律师值班室,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解答上访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向有关部门和信访人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依法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陕西、创建平安陕西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15个律师事务所,304名律师参与了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在接访中共解答法律咨询520人次,参与解决涉法信访案件240 余起,提供法律援助30余件。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升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启动实施前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信访部门积极协调沟通,联合制定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在此基础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从律师事务所中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和信访部门联合组织进行了以信访基本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并层层召开会议,对广大律师进行了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任务的落实,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信访部门积极协商,一是及时成立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建立了办事机构,加强了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二是制定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程序》、《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职责》、《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保障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设立律师接待室或接待窗口,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值班表,每周确定专门时间由专人参与接访。同时,将律师参与信访的职责和程序、接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公示,方便当事人监督。四是完善了工作监督机制。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除坚持律师值班登记制度、确定专人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外,还加强了和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意见,积极改进接访工作。此外,渭南、安康等市区和陕西締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还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作为 “创佳评差”、争先创优和年度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力度。

  三、严格纪律,认真接访我省律师在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积极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上访群众的法律咨询,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利害关系分析,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积极出具法律意见,协助信访部门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案件,息访、息诉,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陕西博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参与宝鸡市金台区政府的涉法信访工作中,掌握了市百货大楼120余名职工因人事档案存放不当、无法办理失业保险而准备集体上访的信息,及时开展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从法律的角度阐明利害,建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宁陕县律师在参与处理该县一起因小学生溺水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中,积极配合信访部门依法引导双方监护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对愿意接受调解的,达成了赔偿协议,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使一起在县政府门口停尸四天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四、积极探索,创新形式省厅和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在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中,注重特色,注重效果,大胆探索,进行了形式和方法创新。西安市司法局率先于2006年8月启动实施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在接访中,针对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问题较突出的信访工作实际,及时对参与律师事务所、参与律师进行调整,从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派经验较丰富的资深律师值班,突出了接访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参与接访的一些律师事务所还实行延伸服务,在所内建立法律服务站,对所接访的疑难案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研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服务。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宝鸡市司法局积极推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包案制”。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对接访期间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案件事后与上访群众坚持联系,争取使每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得到彻底解决。铜川等市区除组织律师值班接访外,还变群众上访为陪同领导下访,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政法部门领导赴基层进行大接访活动。陕西永嘉信等律师事务所还委派律师陪同省信访局领导亲自上门,向上访人员明理说法,解惑释疑,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打消了继续上访的念头。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