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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通报 陕法治办发[2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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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5 11:02 来源: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数:

    各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省委及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效果,2006年11月6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以陕法治办发[2006]25号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出题。主要内容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陕西省委陕发[2006]8号《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五个五年规划》等。各市、杨凌示范区都组织了干部法律知识集中统一考试,省级机关有33个部门、单位也按要求组织了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形式。在省级机关17个专项治理重点部门中确定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省技术监督局5个部门进行闭卷考试,这5个部门的考试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派人对考试进行监督。各市(区)也对上述5个相应的专项治理重点部门进行了闭卷考试。其他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市区自行组织统一开卷考试。省委依法治省办还组织人员对西安、延安、渭南、安康等市的考试情况进行了巡查。目前整个考试、阅卷、登分工作已全部结束。

  本次考试有以下几个特点: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圆满落实了考试组织任务。

  西安市采取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集中考试,统一登记建卡、建档办法,印制西安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登记卡6万套,发至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进一步促进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共安排考场130多个,13个区县的四大班子均安排了中心考场,全市科级、处级、局级领导干部参考人员达7万余人,参考率达95%以上。

  延安市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考试组织有关工作,全市共设考场15个,全市共1600人参加了考试,18位在家的市级领导也参加了现场考试,整个考试准备充分、组织严密。

  渭南市各级党委政府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内容、认真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工作。参加考试的市级干部共有42人,参考率100%,县处级干部1700人,参考率96%。

  安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06年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通知》,进行统一安排,全市共设考场21个,在家的市级领导30人带头参加了考试,县级领导903人,科级干部405人,参考率达93.2%。

  商洛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委组织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切实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有关考试事项,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工作组,470余名市直部门的县处级干部在市委党校进行了统一考试。市级领导干部和7县区的县处级干部也分别在各自考场参加了考试。

  榆林市切实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全市共有40名市级领导、1260名县处级干部、80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及格率为100%。

  2、领导带头,以身作则

  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五五”普法以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主动地参加考试考核,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做出了表率。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省委常委、商洛市委书记魏民洲带头参加了考试。宝鸡市市委书记姚引良,杨凌区委书记张光强,咸阳市委书记张立勇、市长千昌军,铜川市市委书记吴前进、市长冯新柱,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市长李金柱,渭南市委书记刘新文、市长曹莉莉,汉中市委书记田杰、汉中市市长赵乐秦,安康市市委书记黄玮、市长高建明等市(区)上主要领导,以及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本次考试,并取得了良好成绩。省人事厅厅长王绪刚,省公安厅厅长王锐,省劳动厅厅长鬲向前,省广电局局长任贤良,省国资委主任白阿莹,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孙安会,省环保局局长何发理,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魏剑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玉怀,省法制办主任宋昌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杨志刚,省计生委主任冯月菊以及省纺织品公司、省电力集团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也都带头参加了本次考试,取得了好的成绩。

  3、组织严谨,秩序良好

  按照省上要求,这次各市(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相对集中,统一进行。参考人员严禁相互转抄或由他人代答,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出了实际水平。考试期间,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李书民、副巡视员刘俊昌等同志带领工作人员先后对部分市和部分省级机关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各市区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也普遍对县区考试进行了巡查,保证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各市(区)、各单位即将本辖区本单位地厅级干部试卷送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由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评阅。县(处)级干部试卷由各市(区)、各单位自行组织阅卷,并将考试成绩单和组织考试情况一并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按照《陕西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这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成绩,除本地、本单位存档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抄送同级人大、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这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认识不足,甚至有代考、迟考的现象。二是从阅卷的情况看,在闭卷试卷中,有些地方、单位存在事先准备答案或者相互抄袭,一错全错的现象。三是个别地方、单位组织考试不够认真,有的未按要求报送组织考试情况。

  希望各市区、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改进和推动工作,进一步搞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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