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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第十七期司法鉴定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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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20 08:0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5月11日至13日,全省第17期司法鉴定人培训班在咸阳成功举办,80名新上岗的法医、物证、司法会计、建筑工程类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

  这次培训班特邀专家教授集中授课和辅导。全体学员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司法鉴定实务等知识,并进一步加深对这些法律法规立法精神、制定背景,以及法条实务和有关司法解释理解,为日后正确执行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和认识基础。

  培训班要求,参加培训的新核准司法鉴定人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深刻认识岗前培训是司法鉴定执业人上岗前的必经程序,通过培训要使大家牢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程序规则、文书制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基本性质、改革发展方向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更新观念,转换角色。要深刻认识岗前培训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执业人员的观念转变和角色转换,使大家切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成为一名讲政治、讲法律、讲公正的合格司法鉴定人。三要质量为本,效率为先。要深刻认识质量是司法鉴定的实体性标准,效率是司法鉴定的程序性要求,司法鉴定人要通过学习培训和自身实践,牢固树立追求质量、讲求效率的工作理念,一方面恪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确保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节奏感,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司法鉴定,为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保障。四要虚心学习,广泛交流。全体参训人员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掌握鉴定程序,提高自身依法鉴定能力,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有序规范作出贡献。

                                                                (据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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