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一行3人来我省调研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萍作了汇报并陪同调研。
在听取了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后,霍宪丹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加强司法鉴定机构、队伍、质量、制度建设和执业监督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并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工作。
霍宪丹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司法鉴定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推进,积极探索司法鉴定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的方式方法,更好的发挥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鉴定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坚持科学鉴定,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可靠性和可信性,各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依法独立执业、做到鉴定程序公开公平、鉴定行为客观公正,确保鉴定意见科学、准确。
霍宪丹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到依法、严格、科学、规范,维护司法鉴定执业秩序。一方面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评估,整体提升全行业的鉴定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形成常态化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制度,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积极引导和有力推动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
霍宪丹要求,要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和队伍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一要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形成以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为龙头,以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为支撑,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为基础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二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行业诚信和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司法鉴定人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三要注重与政法机关和政府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特别是与审判机关要建立起正常的评审会商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更好地解决名册使用和机构准入管理问题。
6月1日至3日,霍宪丹一行深入延安、榆林两市调研。先后实地察看了两市司法局机关和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听取了两市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并征询了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耀明,榆林市司法局局长张引胜、延安市司法局局长栾自立、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武文宽及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据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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