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省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2014年成员单位会议在西安召开。专项组组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在会上通报了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2013年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3年全省特殊人群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专项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先后单独或者联合制定出台了《陕西省2013年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10余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态势,推动了工作落实。二是各成员单位紧扣管理、防控和服务三个重点环节,创新机制,相互配合,提高了各领域特殊人群工作水平。三是各成员单位把特殊人群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重点突出,整体推进,既强化了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又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大病救助、免费治疗等帮扶措施,帮助特殊人群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特殊人群肇事肇祸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我省特殊人群工作中还存在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措施不够健全、协调联动不力和基层保障不足等问题。
会议要求,专项组和各成员单位正视问题,查找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进。
会议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特殊人群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特殊人群工作中“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难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把上级精神具体化、科学化、合理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省、市、县、乡(镇)特殊人群网络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网上衔接、管理和服务。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严格追究失职失误责任。要推动基层政府把特殊人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王永明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殊人群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抓好特殊人群工作。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分工的基础上通力配合,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推动特殊人群工作全面发展。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省委防邪教办和省戒毒局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管的特殊人群工作动态、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发言。
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防邪教办等12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省监狱局和省戒毒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李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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