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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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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28 17:08 来源:厅基层处 浏览数:

 安东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指出---

 

践行群众路线  发挥职能作用

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8月27日,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精神,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

安东指出,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各级调解组织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强基础、抓保障、促规范、增实效,扎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安东要求,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分布广泛、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坚持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安东强调,要选任在群众中有威望、有信誉、说话有人听、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人担任人民调解员,坚持选用结合,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和办公场所,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表彰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省司法厅长乌永陶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接见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为先进单位颁奖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为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奖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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