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菏泽定陶鑫怡新能源有限公司“11·9”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认定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2023年11月9日17时19分许,山东省菏泽市鑫怡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供热管道阀门检查井内进行排气作业时发生窒息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17.9万元。
经调查认定,菏泽定陶鑫怡新能源有限公司“11·9”较大窒息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违规作业1人晕倒 3人盲目施救致死亡人数扩大
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11月9日11时,鑫怡公司运营部副部长刘某某带领运营部3站负责人朱某某到定陶区青年路与南护城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阀门检查井处,安排管道注水、排气、排污等工作。16时02分,运营部3站作业人员张某某、陈某某到达该阀门检查井处,准备开展作业。16时49分,张某某进入阀门检查井内进行排气作业,打开供水管道排气阀,管道内气体直排到井内,随后张某某窒息晕倒。陈某某发现张某某晕倒后,立即拨打电话寻求救援。17时20分,陈某某进入阀门检查井实施救援,窒息晕倒。17时24分,朱某某和运营部3站作业人员董某在向紧邻工地安保人员呼救后进入阀门检查井实施救援,窒息晕倒。张某某、陈某某、朱某某、董某等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报告表明,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未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擅自在阀门检查井内增设排气管;作业人员违反规定,入井排气作业前未进行强制通风和危险气体检测,作业中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未实时检测气体浓度;排气作业将供热管道内氧含量极低的有害气体直排到井内,导致作业人员窒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救援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造成死亡人数扩大。
26人被问责处理
调查报告显示,有4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22人被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由菏泽市定陶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鑫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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