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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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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5 11: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根据全国人大、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省司法厅按照先规范、后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考虑诉讼需要,满足司法机关、公民和组织司法鉴定需求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对鉴定机构进行许可登记准入。截止2007年底,全省共设立司法鉴定机构74个,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的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23个,司法会计32个,建筑工程13个,知识产权2个,特种设备2个,文化艺术品1个,房屋安全1个。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司法部规定的13类的基础上,增加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特种设备、资产评估及文化艺术品5类鉴定项目。全省在册司法鉴定人共1223名。其中《决定》规定的三大类以内的司法鉴定人300名,三大类以外的机构鉴定人923名。司法鉴定人中博士37人,硕士92人,本科学历的471人,占5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396人,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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