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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举办量刑规范化和刑法修正案(八)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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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5: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4月11日,陕西省司法厅举办的量刑规范化和刑法修正案(八)培训班开班,对全省4500余名律师进行大轮训。省直律师事务所和西安市区部分律师事务所的700余名律师参加了首期培训。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两院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给律师辩护带来了新的理念、思路,提出了更新、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为了适应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提高律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举办量刑规范化和刑法修正案(八)培训班,对全省4500余名律师进行大轮训。

  路志强指出,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利于维护程序正义,使量刑庭审程序更为规范化、明确化;有利于被告人服判息诉,拓展律师的辩护空间,使辩方能够就量刑问题进行专门举证质证、辩护,更全面地保护了被告人的应有权利,增加判决的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促进司法公正。他要求全省律师认真学习量刑规范化主要内容,做好应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路志强要求全省律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帮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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