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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个县(市、区)获司法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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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22 15:0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我省11个县(市、区)获司法部表彰

近日,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中,我省除宝鸡市外,西安市莲湖区、西安市未央区、宝鸡市麟游县、咸阳市旬邑县、铜川市印台区、渭南市浦城县、延安市黄龙县、榆林市靖边县、汉中市宁强县、安康市汉阴市、商洛市柞水县等11个县(市、区)也名列其中,获得通报表扬。全国共54个地(市、州、盟)、321个县(市、区)受到表扬。

(据厅法制宣传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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