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陕西”六大行动之二
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全面铺开
近日,省司法厅专门下发《通知》,在全系统部署“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截至目前,活动全面铺开。
《通知》认为,开展这项行动,旨在紧扣建设“法治陕西、和谐陕西、平安陕西、小康陕西”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构建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民生加快改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实现我省“三强一富一美”目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通知》指出,开展这项行动,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立足法律服务职能,深入落实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这项行动,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服务。及时为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顾问律师并积极发挥作用。发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每年为重点项目、中小企业、省直机关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10万件次以上。总结“一对一”法律服务经验,打造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建设“12348”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增长率在20%以上。以评选信得过机构和优秀鉴定人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水平。二是暖民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发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作用,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7万件以上。继续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提供减免费公证服务1万件以上。开展司法鉴定援助活动,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1500件。在拍案网开设网上法律服务面对面平台,免费解答法律问题。进一步落实律师服务“三农”十项举措和公证服务八项便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提质量。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卷达到年度公证量的5%以上。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提升年”活动,实现案件零投诉。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创建达标活动,使60%的县区达到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转作风、抓质量、促公正”活动,每年回访司法鉴定案件不少于2000件。全面推动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和执业监管。四是进基层。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县(区)“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室”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和完善法律服务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机制,组织和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在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中的特有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为行动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精心组织。要层层建立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强化管理。要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精选载体。各地要根据本地工作特点和需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确保行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和社会媒体力量,集中宣传工作成效、典型事迹等,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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