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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反“四风”十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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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0 11:0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反“四风”十项承诺

  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二、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法服务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忧,切实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

  三、带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紧贴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推进“六大行动”,积极服从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

  四、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党组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着力维护党组班子的团结和谐。

  五、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条标准”选用干部,不违规选任,不以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给下面打招呼,切实秉公用权、公道正派、选贤任能。

  六、带头求真务实创新担当。弘扬“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理念,重实干、求实效,做到低调务实不张扬,创新图强有担当,坚持干到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开创新局面。

  七、带头改进加强调查研究。不搞提前安排、层层陪同、走马观花的调研,多到基层一线、困难落后、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八、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切实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

  九、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勤俭节约办事,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超标准配备车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

  十、带头坚持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不收礼、不送礼、不公款吃喝、不公车私用、不搞特殊化,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为亲属谋私利。

  厅党组成员一定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作出表率。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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