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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机关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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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1 15:0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司法厅机关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步入正轨

 

  一是提高认识。我们充分认识到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科学组织。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了《陕西省司法厅机关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在充分征求个人意愿和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厅机关干部职工2013年度休假安排。三是加强管理。专门设计了相关表格,要求职工在休假前,必须完善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并将此项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建立备案台账,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四是严格落实。到目前为止,厅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计划有序休假,工作步入正轨,反响良好。

(据厅组织干部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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