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工作,近日,省司法厅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律师服务收费情况检查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对全省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省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收费,收费程序信息公开,收费行为基本规范。表现在:一是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普遍公开。各所都按照要求,制作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公示栏,向当事人公开,并将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悬挂于明显位置,便于当事人监督。没有发生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或幅度收费现象,没有发现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有的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对所内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各所都制定了收案、收费管理制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都统一缴律师事务所财务室。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和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情况。三是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基本都实行了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发票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在收费中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做到了案案结清,案案有档。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基本上从制度和程序上解决了律师私自收费的问题。
在这次全省律师服务收费检查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律师服务收费普遍低于标准收费。二是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解决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一些案源少、规模小的律师事务所,因收费引起争议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市律师协会的收费争议解决、惩戒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少数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程序还不够完善,收费管理还不够规范。针对这些问题,省司法厅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努力为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陕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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