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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需要加强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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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5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由于社会、自身等各方面的原因,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很大。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改造的力度,使监狱(劳教所)真正成为净化受监管人员的阵地、成为改造违法犯罪人员的地方。要运用科学的管教方法,宣传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普及法律知识、传授劳动技能,使他们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后果,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二是重视和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并动员和要求招工单位着眼于社会稳定大局,尽可能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同时努力组建以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为主的经济实体,做好他们的过渡性安置。

  三是做好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建立一套完整的打防结合新体系。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较多的地方,定期进行摸排,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制定出相应对策;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治,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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