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省委第3督导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丽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
会议指出,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广大党员干部一是普遍受到了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坚持把“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抓思想改进,更抓行为引导;三是一些困扰基层多年的问题,尤其是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让基层干部职工看到和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增强了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感;四是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思路更加清晰,厅党组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有效结合起来,用改进作风的新成效凝聚法治陕西建设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要充分认识第二批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思想认识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握好新时期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标准,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关键环节,高质量落实《安排意见》规定的9项具体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思想发动、督促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把住节点,掌握进度,确保活动质量。
刘丽鸽同志在最后的讲话中,对我厅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充分肯定,对我厅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几点具体要求,同时对我厅今后的工作寄予了殷切的希望。
司法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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