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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4年中彩金项目实施暨“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在西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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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24 14:03 来源:厅法援处 浏览数:

  3月19日,省司法厅在西安召开中彩金项目实施暨“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各市区司法局主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信息管理员等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13年法律援助工作,部署安排了2014年“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启动了今年的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会议还表彰了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十大典型案例,命名了35个全省法律援助基层示范工作站点。会上,西安、咸阳、商洛、雁塔区、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做了经验交流发言。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主持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我省法律援助的新跨越。受援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刑事法律援助全面介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案件数量增幅居全国前列;法律援助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法律援助大调研、大回访、大服务等活动,社会知晓率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质量稳步提升,各级机构采取办案数量排名通报、优秀案例评选、服务质量跟踪督查等形式实现了全省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各级机构积极推进一镇(乡、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员(联络员)网络建设,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基本形成。2013年,全省共办理案件26139件,办案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8.7%,受援人数达27798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0.6%;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合计近4.4亿元,接受群众法律援助咨询总数达到148700人次。

  会议要求,2014年是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为法律援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中心任务,在政策惠民、措施便民、服务为民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促正义、惠民生、树形象”的基本目标。一要加大公益宣传,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制作一部微电影、编印一本宣传册、举办一次摄影展、组织一次征文赛、创作一部地方剧),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惠民行动的声势。二要加强保障力度,通过加大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力度,加强中彩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要创新机制,通过组织开展“百县万案”质量评查活动,严格规范质量管理。四要严格标准,通过开展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创建达标活动,努力打造“场所便民、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制度规范,服务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五要加强培训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主任和业务骨干培训,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六要积极探索,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基层站点建设及推广点援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模式,强化便民服务措施。

    会议强调,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要增强服务管理能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办案向注重管理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经验型管理向制度化管理转变,从传统型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二要强化责任,做到用心、用情、用力。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要耐心、细心、专心,把每起案件当成事业去做,充满感情去做,确保为民服务落到实处;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要有一股韧劲,抓铁留痕,求真务实;要发扬孺子牛精神,埋头苦干,奋发进取;要发扬千里马精神,勇往直前,跨越发展。三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把法律援助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去谋划和思考,把握好发展的广度、深度、温度和速度,持之以恒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大会会场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主持会议

 


签订中彩金项目管理责任书

 


为2012-2013年全省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获奖个人颁奖

 


为全省法律援助基层示范工作站点授牌

 


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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