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省委日前发布《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978年以来制定的94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472件被废止,有266件宣布失效,在继续有效的208件法规和文件中有26件将进行修改。这标志着我省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省委要求,凡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再以这些文件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对于需要修改的文件,省委办公厅要在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作出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修改准备工作。
省委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构建工作长效机制,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并在制定或者修改有关文件时,对与其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文件同步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