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通道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7-14 13:07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浏览数: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道

 

  关于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