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道
关于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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