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袁定波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2014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万多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万多件,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以及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等方面出发,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推动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积极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积极争取市、县级财政全部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动态增长。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和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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