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央组织部组织编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丛书出版,浙江的《打造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的“余村样板”》作为司法行政的创新实践案例被收录其中。
据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系列丛书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7个领域172个案例。其中,政治建设领域共选编全国14个案例,浙江省司法厅选送的《打造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的“余村样板”》是司法部入选的2个案例之一。
案例内容
摘要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乡村正逐渐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矛盾纠纷的集聚点,乡村振兴也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如有些乡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有些乡村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少数乡村村民法治意识不强,有些乡村绿色发展途径不够多样,有些乡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够规范,有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不够紧密,有些乡村生活环境破坏比较严重,乡村改革创新活力不够等等。
为破解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难题,浙江省司法厅和湖州市打造了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的“余村样板”,走出了一条民主法治、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建设互促共进的新路子。
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为指引,把民主法治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内容,着力打造“民主余村、法治余村、平安余村、幸福余村”。
一是夯实法治建设之“本”,把“两山”理念融入法治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法治标准,为“生态富民”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善用法治思维之“道”,推行依法民主决策,开展党务村务管理,落实村民自我治理。
三是借助法律服务之“力”,设立法律顾问,推行“三调联动”,打造法治队伍。
四是弘扬法治文化之“魂”,通过“党员带头+群众参与”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德治+法治”助力移风易俗,通过“硬件+软件”营造法治氛围。采取以上措施,使余村构建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和“村事民议、村事民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实现了产业变强、村庄变美、村民变富、村风变好、治理变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路径选择。
经验启示
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总结推广运用好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对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绘制“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才能更好提升“思想引领力”。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思想上同心同德,才能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指引下建设的“余村样板”,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要思想在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创新中的重要成果和实践转化。实践证明,正是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强大的思想武器,才凝聚了余村不断发展的思想共识,为余村做好一切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和有力支撑。
2.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根本,才能更好提升“政治领导力”。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农村要进步,关键看支部,主要在支书。余村突出党建领航,通过建立党员民主议事清单、党员责任落实清单、党员党性体检清单,全面实施以“学”“议”“做”“评”“带”为内容的主题党日“五步法”,让广大党员得到经常性党性锤炼,全村党员干部实现自建村以来“零违纪”,为余村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发展经济、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和服务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实现了“党建强、发展强”的目标。
3.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前提,才能更好提升“群众组织力”。余村坚持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村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且依靠法治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依法依规支持村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活动,使村级事务管理权力运行权责相一致、权责相适应、权责相统一,依法依规制定并带头实施村规民约,让依法自治融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浸润于村务管理的每一环节,表现在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凝聚了最强大的理念共识。
4.坚持以法律服务为途径,才能更好提升“法治保障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服务具有建设功能,可最大限度地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早在2001年,余村就聘请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明确村法律顾问列席村“两委”会议,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从关停矿山转变到绿色发展,余村将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贯穿发展始终,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基础上,在重大项目推进中,都让法律顾问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诊脉把关”,确保每一项落地的项目都具备民意基础、群众支持、法律保护。
5.坚持以法治宣传为先导,才能更好提升“社会号召力”。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树立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提升法律素养的基本途径、形成法治信仰的有效手段、坚定法治自信的有力保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余村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始终将引导全体村民树立法治信仰、营造信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作为根本,村干部率先垂范,始终以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自建村以来,余村的村干部从未出现一人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余村村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遵纪守法,全村的刑事犯罪率十几年来一直保持零基数、零增长,形成了乡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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