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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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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7 09: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为了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基层建设业务工作能力,扎实推动全省“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全面开展。2010年8月30日至31日,榆林市司法局安排2天时间,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科长,各县区司法局长、主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部分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司法助理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贵同志作了讲话。




    此次培训班既有教授讲课、各县区局经验交流,又有参观学习、基层建设工作会,可以说是一次综合性培训。8月30日上午,榆林学院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辛田教授从三个方面讲授了人民调解机制与构建中国和谐社会的关系。下午,12县区司法局长作了经验交流发言。31日上午,全体培训人员参观学习了榆阳区在市北方医院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室和在市交警二大队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下午,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了基层建设工作专题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贵同志传达了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建设工作任务。

  王兴贵局长指出,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工作根基,各县区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和省上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表现在工作任务欠账太多,工作平淡,业务开展相对滞后,底子不清,作风不实,落后于其它地市,必须奋起直追,于年底前有个好的起色。

  王兴贵局长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加强五项工作。一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五期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落实好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司法所标识改制任务;抓住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和司法所财物管理。二要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八千举措”。重点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快专业调委会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好“十百千”创先争优活动。三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9月底前,试点单位全面完成接收辖区派出所“见人见档”的社区矫正对象,明年3月底前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要积极协调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增加机构设置,调整充实队伍,争取经费保障。四要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司法所、监狱、劳教所的衔接工作,把好接茬和安置关,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尽可能地减少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五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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