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互协调和配合,近日,平利县综治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平利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该项制度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康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的,共涵盖7项内容,分别对会议的性质、会议内容、牵头单位、参会范围、召开时间、会议形式以及共同遵守的规定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该项制度的出台,有利于及时研究该县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探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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