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勉县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官 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 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该制度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勉县建设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以案释法”的工作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普法志愿者;“以案释法”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以案释法”;“以案释法”的内容为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宪法和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实施方案》要求,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以案释法”制度的落实,结合本部门实际,形成各单位规范的“以案释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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